全院各班:
在校学工部的统一部署下,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及《关于组织2021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评议,现将评定的排序结果公示如下:
叶豪鑫、龚如莹、薛正方、何帆
推荐叶豪鑫参加2021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
注:本年度实际推荐人,由以上排序结果及学校分配名额最终确定。
以上名单公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9月23日下午16点前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8008912;电子邮箱:xpxyxb2008@126.com。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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