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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科研用蒸馏水、易制毒试剂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10/27 阅读:次)
 

各相关教师:

20142251020日,学院各科研实验室使用蒸馏水及易制毒试剂费用共计17573.00元(具体见附件,费用已由学院先垫付),为了“倡导节约、杜绝浪费、兼顾公平”,现决定对科研用品试行收费,具体通知如下:

12014225日至20141020日所产生费用,请各相关老师于1031日前至学院实验管理室结清,否则学院将不再提供领用服务;

2、从20141021日起,领用蒸馏水及易制毒试剂将采用预付款形式进行(领用人根据用量大小预先支付一定量费用换取领用卷),凭领用卷领取。

3、结算方式采用内部转账的方式,即领用人至学院实验室管理室领取内部转帐单,将费用通过财务转至学院行政经费账户,凭回执进行结算。

4、办理地点及联系人:学院下沙校区大楼255,陈伟明老师。

特此通知,请各相关老师主动配合工作,如有其它事项请联系宋志军老师。

5、附件:见20141022日邮件或学院内网。

谢谢工作支持。

实验室管理室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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