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2 1086
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24〕104号)、《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食〔2025〕10号)文件及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现将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含2025年新到岗教师),中层干部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辅导员参加学工部考核,专职组织员由组织部牵头考核,不再参加本项考核。
二、相关要求
1.考核周期:2025年1-12月。
2.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3.优秀比例: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20%,年度考核优秀给予一定奖励。
4.考核结果反馈: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
三、报送渠道及评优申请说明
注:专任教师填写系统时请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示例模板填写,如不符合填写要求即提交,学院将退回并要求重新填写,直至符合要求。
2. 年度评优。
在符合《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食〔2025〕10号)所规定的评优条件基础上,可通过系/科室推荐、个人自荐或他人推荐方式提出申请。其中,各系/科室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被考核教职工总数的30%。系/科室经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后,由负责人下载填写《食品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系室/科室评优推荐表》(附件2)并签字确认。推荐材料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其中,管理岗及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评优,学院还将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评定(评议分比例: 工作人员互30%,师生代表30%,学院领导40%)。
四、其它说明
1. 教学工作量严格按学院教学办公室核算的工作量数据填写。
2.由学校派出挂职、援派、驻外半年及以上的教职工考核结果需参考挂职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如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不占学院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同时不计入学院考核测算基数。
3.教职工个人请在1月14日(本周三)前根据相关模板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系室负责人于1月15日(本周四)前将评优推荐表提交至学院226办公室,相关支部书记请于1月15日前在线签署思想政治鉴定意见。联系人:董敏,电话2800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