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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 发布日期:2013/6/25 阅读:次)

一、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个社会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社会实践安全保障专人负责制,各学院要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安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外出实践师生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活动前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1、由各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大会,针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如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产安全、活动安全等进行预防应对与自救技能的培训,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2、由各学院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学院在实践团队出征前务必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并对实践团队的学生进行合理分工与分组。

3、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在每支实践团队申报表中做好专门的安全预案,每一支实践团队必须有一位老师全程带队参加

4、建议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购买保险,实践团队的保险由所在学院自行购买,校级实践团队的学生保险的费用由校团委承担。

三、活动中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1、由带队老师负责对实践团队实行全程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因教师疏忽或缺位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追究其安全责任。

2、各学院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做好安全督查,及时发现学生实践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对违反安全纪律的学生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学校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社会实践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实行第一时间汇报制。

(1)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带队老师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团委暑期实践值班室汇报

(2)对学生掉队或失去信息联络的情况,带队老师应立刻向学院领导、团委暑期实践值班室报告,迅速组织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查找失踪人员,必要时寻求公安部门的帮助。

(3)对学生食物中毒,如出现头晕、腹泻等症状,带队教师应在立即到达现场,看护学生,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救护或通知120及时将学生送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团委暑期实践值班室报告情况。

(4)对自然灾害与恶劣天气,带队老师应立刻组织学生实践团队停止行动,寻找安全地点,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提倡实践队员参加当地抢险救灾活动。

(5)对发生纠纷事件的情况,带队老师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团委暑期实践值班室和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必要时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

四、离校实践服务团队须有教师带队,带队教师要掌握整个活动的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活动期间的饮食、住宿等问题,加强团队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各学院要建立暑期社会实践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各实践队伍必须每日向校团委报送安全信息,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值班教师收到信息后须学校值班室报告。校团委值班室电话:0571-28877144、28877134、2887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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