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专任教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商大教[2007]178号),现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请全体专任教师遵照《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商大教[2007]178号)的要求,认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在激励,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等四个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于因公出国的教师,考核年度全年出国的免考核,出国半年的教学工作量减半计算。
三、完成时间
请全体教师于9月25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的电子表发至acat88@163.com,联系人:学院办公室王天舒老师。
本学年中在教学效果方面获得奖励的,或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教师,务请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有学院统一汇总并保存,学院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1:(浙商大教[2007]178号)
附2: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
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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