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各类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商大保【2013】185号)文件精神,按校公管处通知要求,实验管理室已将我院各类场所使用管理信息作了统计(附件),请大家核对附表中的相关内容。如有异议,请于11月11日前与院实验管理室联系,其中:教工路校区与陈伟明联系,下沙校区与谈国凤联系。附件见院内网公告公示!
实验管理室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