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部办公网 中文版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心理健康
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第二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3/20 阅读:次)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工作体系中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成长,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二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1.我校所有在职的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2.积极参加各类心理委员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3.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同学参加班级心理活动;

4.能利用墙报、主题班会等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 对同学的心理困惑,能给予必要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必要时要及时动员其接受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

6. 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向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避免危机事件的发生。

三、评选方法

1.自愿报名参评

各班级心理委员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学院辅导站报名。

2.学院推荐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心理委员自荐资料、平时表现和同学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推选一名心理委员参加学校评选,并于3月31日前发至中心邮箱zoe0903@qq.com

3.学校十佳评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学生网络评选和“中心”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

四、奖励办法

授予入选者浙江工商大学2014-2015年度第二届“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为入选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荣誉证书。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2015-3-19

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评选表.doc

分享到:0
上一条: 2015(上)心理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5/3/25
下一条: 关于举办“寻找幸福瞬间”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5/3/19
Copyright©2023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900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