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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5/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9/17 阅读:次)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各班级、各寝室: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详见《学生手册》)文件精神,现将我院15/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具体人数为不少于5人。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评议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申请同学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评议小组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根据本班申请同学提交的《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或街道民政部盖章的《浙江工商难学生家庭经济况调查表》(被认定过的老生可不再提交),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详见《学生手册》),结合其在校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特困、贫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3、获得家庭紧急困难学生资格的同学请于9月22日下午3:00前登陆网站(http://xsc.zjgsu.edu.cn/stumng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的《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电子稿及本班《2015-201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学办公共邮箱spxyxb2008@126.com(邮件名称必须采用以下格式:X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另外,《申请表》还需提交一份打印稿,评议小组组长用黑色水笔填写好陈述理由并签字,上交时间同上。注意,《申请表》打印稿、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都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不接收单个同学的申请材料。

4、学院的认定工作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办主任及辅导员等担任成员。工作组将认真审核各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审核结果将于9月23日-9月26日全院公示。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9月26日学院认定工作组把认定结果反馈至各班级。

5、认定类别及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12级每班特困生1名、贫困生4名;13级每班特困生2名、贫困生4名;14级每班特困生2名、贫困生4名;15级每班特困生3名、贫困生4名。(注:困难生较多的班级贫困生名额可适当上浮1-2名)。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办

2015年9月16日 

家庭困难生申请表.doc

困难生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1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生)(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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