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要求,为保证学校2017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需报送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学校须将2017年出国(境)计划(不论何种经费渠道,不含90天及以上因公出国培训)逐项编入年度财务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执行,具体包括:学院(部门)组团、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参加校外团组、教师使用科研经费或其他项目经费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等各类因公临时出国(境),今后未列入预算的出国(境)任务财政将不予批准。
二、请相关教职员工报送2017年度自组团、参团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各种类型的出访计划。出访计划根据性质区分为:一般公务出访和教学科研人员国际学术交流两类。
三、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中,明确有出国费预算的,一并纳入本次申报。
请各相关教师在7月14日(周四)上午9:00前,将因公出访计划电子文档发送至acat88@163.com。
因时间紧,请各相关教师按时申报。
附件: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xls
联系人:王天舒 联系电话:686590
计财处联系电话:陈海霞 联系电话:28877300, 69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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