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人事处通知,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二、考核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评优、岗位聘任、职称评定、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务请各教师认真、严肃对待考核工作,并对照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具体说明》(附件1),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于9月22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稿交学院办公室(226室)郭静璇老师,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表发至xmnsn@163.com。
三、对于因公出国的教师,考核年度全年出国的免考核,出国半年及产假的教学工作量减半计算。
四、本学年中在教学效果方面获得奖励的,或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教师,学院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1: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具体操作说明.docx
附件2: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doc
教学管理科、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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