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科研部修订,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规划处等职能部门及各学科性学院多轮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并于2017年5月12日校学术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2017修订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21日15:00前实名向科研部反映。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28877175,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1059室。
附件0515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doc
科研部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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