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室改革,规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根据校《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实验室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验室评比办法》,实验管理室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优秀实验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学院所有实验室,学院评选出10个院级优秀实验室,并将前3名推至学校申报校级优秀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请参照附件《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验室评比办法》。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的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填写“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验室申报表”,并于2017年6月9日16:00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pxysys@126.com,相关佐证材料交至232办公室。 联系人:谈国凤,电话:28008917/526029。
附表: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验室申报表.doc
食品学院实验管理室
2017年6月6日
附件: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验室评比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室改革,规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根据校《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实验室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实验室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各类实验室及实训室。
第三条 优秀实验室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10个优秀实验室。
第四条 学院设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实验管理室主任为副组长,系室教学主任及实验管理室成员为组员的评审小组,负责优秀实验室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优秀实验室申报及评比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参评期内无教学、安全事故发生;
2、参评期内未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等处分。
(二)评比条件
1、在实验室管理方面。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学院相关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能保质保量完成实验室工作安排,各项记录准确、完整,有良好的实验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2、在实验室建设方面。建设计划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措施得力,预期效益效果明显。
3、在仪器设备管理方面。仪器设备使用状态良好,维护、保养、维修及时,且账物相符,能最大限度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能够做到开放共用、资源共享。
4、在服务教学科研方面。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能够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教学效果良好,并且在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革和完善,成绩突出;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能够满足和完成科研任务与技术水平需求,成果丰富。
5、在安全卫生方面。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实验室卫生情况良好。
第六条 优秀实验室的评比程序
1、按照评比条件,各实验室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组织评比,确定优秀实验室名单,并择优向学校推荐部分实验室参评校优秀实验室。
第七条 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的实验室,学院将对其进行挂牌表彰,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同时被评为院、校两级优秀的实验室,其荣誉兼得,物质奖励就高。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实验管理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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