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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新苗人才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1/10 阅读:次)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现就我院2017年新苗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项目组。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项目组。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项目组。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方式

我院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认真阅读《关于开展我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选择适合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

   (纸质稿和电子稿缺任何一种,都视作自动放弃参选资格,且上交时间过期不候。)

     1. 电子申报材料:请于17 1127号(星期一)晚上1000点前将电子材料发至食品学院学生科技中心邮箱spxyxskj@163.com,上交内容应包括:汇总表与相应附件(从附件1-3中选取对应附件一份上交,并注意项目类别)

   2、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71128号(星期二)下午1304:30将材料交至食品楼251办公室科技中心处,上交内容包括:纸质申报书并于项目组承诺处让全体人员用签字笔签名

三、其他说明:

1)每个项目均应有1名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最多指导2个项目(包括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的项目)。

2)2018年毕业的学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鼓励专业交叉融合,跨年级组队申报。

3)已获得往年省新苗立项资格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资格的项目不得再申请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限于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4)有明确计划希望参加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将优先获得立项推荐。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关于开展我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金老师(15967148774/678774),卢同学(15967121139/681139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上交汇总表.xls

2.关于我校组织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docx

食品学院科技领导小组

2017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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