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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2/27 阅读: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启动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审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级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时间

20171225-201817

三、申报流程

(一)学校与学院数据导入

1、)学校导入项目数据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国家(国际)级、省部级学科竞赛项目等。(因为教务系统无法按时改造,所有数据需自行导入)

2、)学院导入项目数据主要是已掌握的可以申报创新创业学分与素质拓展学分的项目,如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校级与院级学科竞赛等。

 学校与学院导入的数据项目,学生无需上交佐证材料。


(二)学生申报

对于其他可以申报创新创业学分与素质拓展学分的项目(包括已发表的论文与已授权的专利),学生须在规定日期内自行申报完成。

1)个人项目。学生本人通过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录入相应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word文档),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将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在201811213:00-15:00递交至食品楼253.

2)团体项目。团体项目由组长负责录入团体所有成员相应信息,并按“个人项目”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学生使用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三)学院公示

学院审核截止后,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公示期内,学生如对审核分值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创新创业学分与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由学院汇总后,反馈给教务处、团委统一协调处理。

 联系老师:金老师,食品楼251 办公室,28008914

                饶同学,18768148872/668872

附件1:浙商大教〔2016〕134号 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创新创业学分操作说明-学生.doc

学生科技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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