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中层干部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辅导员参加学工部考核,不再参加本项考核。
二、相关要求
1.考核周期:2018年1-12月。
2.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3.优秀比例: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20%,年度考核优秀给予一定奖励。
4.考核结果反馈: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
三、表格填写及评优申请说明
1.专任教师按示例(涂黄内容)认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表),专任教师外的其他岗位人员,把教学工作等三行合并改为年度工作总结。
2.考核优秀由个人申请,并在“是否参加评优”栏内填“是”,并需列出完成各项岗位任务的百分比,并在德、能、勤、绩表现中列出工作亮点,申请考核优秀者一般需符合以下条件。
(1)教学科研型:科研工作完成聘期任务的100%以上,教学任务和学生导师业绩点分别完成当年任务的100%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2)科研为主型:科研工作完成任务的120%以上,学生导师业绩点完成当年任务的100%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3)教学为主型:教学工作完成当年任务130%以上,当年获准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发表岗位任务的教改论文),学生导师业绩点完成当年任务100%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4)其他岗位人员:工作量饱满,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异,工作有创新(创新点在总结中单列),经常参加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
四、其它说明
1.教学工作量严格按学院折算的考核工作量数据填写。
2.可自行调整字体大小和行间距,因考虑装订要求页边距不能调整,限A4纸一页。
3.打印后签名(一份纸质稿,参加评优者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发:guojingxuan@zjsu.edu.cn),于2019年1月4日前交学院办公室(226室),学院将对申请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附表:食品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docx
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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