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自201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请向食品学院工作办公室(食品楼245)反映。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90366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食品与生物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