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奖励等级、奖励对象和评奖学年
2019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今年入学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与发放事宜。博士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年,奖励比例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的100%。
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分一等、二等、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18000元/年、14000元/年、10000元/年,奖励比例分别为参评研究生的20%、30%、50%。学年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须为我校纳入2017年和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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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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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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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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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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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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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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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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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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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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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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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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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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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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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奖学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用于申报本次奖学金的成果,其所取得的时间应在此期间,超出无效。
二、申请条件
博士研究生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申请本次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在评奖学年内,在校博士研究生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或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不得参评本次奖学金。已经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撤销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三、评审组织
学院组织成立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并将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申请、审核与评审程序
1.申请与材料。申请人在9月23日16:00前登录研究生综合评奖系统(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外网:http://124.160.64.191:11189,内网:http://10.11.111.1:89,操作手册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管理),在德育模块的公益活动栏目、素质拓展模块的相关栏目和创新模块如实填写各项成果,并上传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说明。参加的公益活动,须上传盖有活动组织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担任学生干部(党团组织、班级、社团)职务须上传盖有学院党委或任职主管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参照校科研处的有关标准执行;已发表的论文须上传包含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的电子版或扫描件,论文被有关检索收录还须提交检索证明电子版或扫描件;软件著作权和专利须上传授权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竞赛获奖须上传获奖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科研项目须上传立项文件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材料审核与奖学金评审程序。系统提交材料将作为奖学金评审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在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浙商大研〔2014〕236号 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浙商大研〔2018〕189号 关于印发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研究生综合评奖信息系统研究生使用手册.docx.
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9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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