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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P事件再次暴露出食品安全监查机制的缺陷
( 发布日期:2009/2/17 阅读:次)

    一封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函昨天被曝光,这份“质检食监函(2009)17号”文件针对蒙牛特仑苏牛奶提出监管意见,要求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 

  http://www.chinanews.com.cn/jk/kong/news/2009/02-12/1559619.shtml 

  笔者在这里不想讨论OMP这种物质是否真的与“多起致癌案例”有关,这些是国家质检总局的“专家们”所要研究的范畴,单从以上的新闻事实而论,笔者有如下的疑问: 

  其一,一种新的食品在市场上面销售,是否会通过质检部门检查备案?如果开始生产之前能够细致的检查,把各种“新成分”弄清楚,把好准入口,何来今天沸沸扬扬的“OMP事件”。有人可能要说,“当时没有检查这种‘新成分’的技术”。但是,如果当时没有检测这种‘新成分’的技术水平,那么,在没有弄清楚是否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为什么准许这种在质检部门看来“新东东”的成份加入到国民都信任的蒙牛高档奶中? 

  其二,“2006年3月29日,全球首款特仑苏(OMP)牛奶由蒙牛乳业正式向公众推出。”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39/4254064.html 

  特伦苏奶(OMP)的诞生到现在已近三年的时间,即或当时质检部门由于技术或其他原因让OMP“钻了空子”,那么,这三年时间,特仑苏奶(OMP)成为了中国乳业高端纯牛奶品牌,创下了惊人的销售业绩,许多地方还出现了脱销。而在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放着一边喝特伦苏奶(OMP),一边享受着和林格尔草原怡人景色美丽明星广告,使广大国民对于特伦苏有着更加强烈的“向往”。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好的销售业绩,对于以前没有弄清楚生产成份的特伦苏奶(OMP),质检部门就任其“习惯成自然”了吗?三年了,如果这种奶真的会致癌,那么多少无辜的国民会因此而“受伤”? 

  从前不久的“多美滋奶粉事件”,再到今天的“特伦苏奶(OMP)事件,再度暴露出国家食品安全监查机制的缺陷。笔者担心,由于奶的原因一度让国人受伤而脆弱的心灵,对国产奶还仅存多少信心?如果这种食品安全检查机制的缺陷不能得到完善,那么,也许下次的打击还来得“更猛烈”。  文/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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