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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 阅读:次)

全院师生:

寒假将近,为加强假期学院实验室安全监管,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56号)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1.假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关好实验室门窗、切断水电气,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结合寒假气候特点,做好防风、防寒、防雨雪等措施,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

2.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管理,重点关注国家管制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规范,严禁私自购买、借用管制类危化品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做好实验室内反应釜、气瓶、烘箱、水浴锅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将于1月8日由校领导带队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实验室进行抽查,请各实验室做好自查工作迎接检查。

二、做好假期实验室管理

1.假期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以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2.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和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加强实验室使用期间水电、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严禁在实验室或学习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并做好人员进出实验室登记和使用安全值班记录。

4.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在1月6日前登录“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空间”(网址:https://lab.zjgsu.edu.cn;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按照附件使用说明,认真填写线上申请材料,并经学院、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三、实验室寒假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学院实行院领导及办公室、实验管理室和安全责任人等三级值班制度,值班安排报学校备案。

(一)院领导及办公室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实验管理室负责学院大楼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

(三)安全责任人:未断水、断电的实验室不定期抽查。

(四)所有值班人员当天请到117值班室领取值班日志,并于值班结束当天归还。


附件: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线上操作说明.docx.docx

实验管理室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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