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人事处通知,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二、考核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评优、岗位聘任、职称评定、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务请各部门认真、严肃对待考核工作,将全体教师纳入考核范围,并根据各部门在教务处备案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评优、岗位聘任、职称评定、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务请各教师认真、严肃对待考核工作,并对照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具体说明》(附件1),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于10月9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稿交学院办公室(226室)董敏,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登记表电子表发至992329784@qq.com。
(一)直接认定A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377号)文件,对指导A类学科竞赛项目,获得省一等奖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限1人),在达到本院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当年教师业绩考核认定为A,不占学院名额;如果指导教师署名是团队,则按照获得一等奖总数的50%给予考核为A等的指标,由竞赛负责人按照指导教师在本届竞赛指导中的贡献情况,提出考核为A等的获得人。
(二)直接认定B
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通知单第131号文件精神,挂职人员为专任教师,挂职半年(自然年内)以上的,其半年教学工作量计96课时(不发课时费),学年教学业绩考核不低于B,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免考核
1、出国:本学年因公出国半年以上的教师免考核。
2、助讲:本学年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半年以上的教师免考核。
3、其他:生病半年以上的教师免考核。
三、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分及等级可到学院内部办公网查询。
四、因公出国半年及产假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减半计算,并在登记表中注明。
五、本学年中在教学效果方面获得奖励的,或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教师,学院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附件2)时,请具体写明计分项目,例如具体指导学生的学科竞赛名称与名次等,并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1:关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具体操作说明.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doc
教学管理科、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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