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除险保安”工作,进一步抓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学院决定开展护航“二十大”实验室安全之气体钢瓶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专项工作内容包括无资产编号且闲置钢瓶的集中处置、对没有固定的气体钢瓶进行固定处理、在使用氢气的实验室安装报警装置等三方面;
2、各实验室认真排查气体钢瓶钟类、数量,看是否有无资产编号且闲置的钢瓶、钢瓶未固定及使用氢气的实验室没有氢气报警器的情况,如有,请填写附件表格,并于9月9日(周五)之前将纸质表交到232办公室方嫱处,电子版发到whpspxy@163.com。
3、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务必杜绝气体钢瓶未固定及使用氢气的实验室没有安装氢气报警装置的安全隐患。
实验管理室
2022年9月5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之气体钢瓶专项工作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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