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申报,班级推荐,学办评审,现拟推荐柴壮等2位同学参评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 增加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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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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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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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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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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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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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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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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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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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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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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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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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3日16:00前实名向学办反映。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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