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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20 阅读:次)

各位老师:

根据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以及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每个实验室应划定危险废物暂存区域,用于暂时存放实验室废液和实验室固体废弃物。

实验室废液主要为:无机酸性废液、无机碱性废液、一般有机废液;

实验室固体废弃物(简称废固)主要为:(1)接触过感染性物质(已灭菌)或沾有化学试剂的实验耗材,包括手套、口罩、塑料试管、细胞培养瓶、培养皿、离心管、枪头等;(2)尖锐废物包括针头、注射器、解剖刀、缝合针等;(3)易碎性废物,即少量玻璃器皿,包括试管、载玻片等;(4)实验室废弃的玻璃试剂瓶等容器。

为缓解目前实验室相对拥挤的现状,学院在每个楼层设置了废固的公共暂存区,做到“一层一址”,并于每天16:00点进行集中回收,具体分布见下表。

实验室废液仍按照要求统一在实验室内划定区域存放,于每周三和周六16:00点进行上门回收。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将实验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装,未按要求收集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学院将采取退回、暂停回收及通报等惩处性措施。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方嫱老师,电话:28878919666435)。


危险废固公共暂存区分布

QQ截图2023112015325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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