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日前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省委科技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按照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总体部署,现启动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围绕三大科创高地,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合作项目。
本年度设置以下项目类:
项目类别/ 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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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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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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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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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芬兰、以色列、挪威、英国中部引擎地区。
2.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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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技合作载体联合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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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外方顶尖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均可,合作国别不限)、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须与海外共建单位)均可申报;
2.每个载体限报1项。要求每个国际合作载体,充分把握申报机会,校内每个载体须提交1项申报。
3.其他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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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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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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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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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主体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充分利用国际、港澳台地区、长三角区域等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
(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最高补助60万元。鼓励我省单位与帮扶地企事业单位合作申报实施“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牵头单位按合同约定,可拨付不超过财政补助经费的50%至帮扶地合作方。
(四)科技合作领域项目不纳入推荐限额管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须附上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具有明确的分工。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须由帮扶地驻地指挥部出具推荐函。
(五)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限项申报、资金、科研诚信及伦理等方面详细要求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s://kjt.zj.gov.cn/art/2024/8/23/art_1229225203_5362267.html)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须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
(二)校内申报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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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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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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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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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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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意向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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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拟申报的老师/ 国际合作载体 填报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2)
(2)报送:9月10日10:00前提交上述纸质签(章)件、电子版(发送273017495@qq.com)。
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国际科技合作载体联合研发项目,每载体提交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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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后续论证安排,请及时组建申报团队、应报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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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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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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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设限额,由校科技部会同各学院组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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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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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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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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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系统开放:2024年9月5日开放填报,9月20日17:30申报截止。
因涉及形审、临期系统卡顿等,请务必尽早提交。建议务必于9月17日15:00前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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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申报须由帮扶地市级驻地指挥部(工作队)出具推荐函,建议务必提前确认,预留相应时间。
(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请关注外方截止时间(详见附件1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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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推荐。请设区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推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并于9月24日17:30前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咨询方式
(一)校内咨询
各学院科研秘书
校科技部李颐宁28875793 / 15157176818 (558866)
(二)省科技厅
联系人:0571-87054742(项目中心)
0571-87054015(合作处-国际合作)
0571-87054066(合作处-对口帮扶)
0571-85118011(技术支持)
附件1.2025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尖兵领雁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科技合作领域).docx
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常见问答(240910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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