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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与评审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修正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1/17 阅读:次)

 1.根据2024年3月26日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6号,决定对《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与评审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进行修正,并从2025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开始试行。相关内容已在浙商大研〔2022〕105号文件中修正,修正后的文件已在校内网上更新(http://oa.zjgsu.edu.cn/zftal-zhbgpt-web/ggfw/tzggmh/ckGgllmh.zf?layout=default&id=101657623980097298)。 

2.《关于调整学位(毕业)论文评审意见等级分值区间事宜》已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为做好2025年夏季学位申请工作,请各位导师知悉上述调整事宜,谢谢。


修订版 浙商大研〔2022〕105号 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与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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