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学术研究氛围,引导我院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知识创新和开展科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由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组长:顾青、余彬。
成员:邓少平、顾振宇、孟岳成、赵广英、梁新乐、潘伟春、王彦波。
项目管理员:杨少铿。
二、申请对象
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大学生课外科技项目。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
2.项目是否代表或者准备代表学院参加学生科技竞赛;
3.项目指导老师往年的结题情况。
2012年学院计划设立本科生创新项目校级重点项目14项,每项资助2000元,一般项目14项,每项资助1000元。另外根据申报情况设立院级项目若干,每项资助300元(用于材料费和复印打印)。
四、立项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
2.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独立立项审批;
3.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4.学院发文立项。
五、过程监督
1.科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领导小组有权对其执行过程实施监督,定期检查其进度;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更换,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填写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并报学院审批。
3.对不认真执行科研计划工作进程、经费使用不当,学院有权冻结经费开支,中止或撤消其计划,并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收回已开支经费。
六、结题
1.从审批之日起,课题研究便开始,结题时间原则上按照申请表上的完成时间进行,一般项目不超过一年,重大课题不超过两年。
2.项目按计划完成者必须进行审定。
3.经过努力未能达到申请书的技术指标者,也要写出技术总结和研究报告,经专家评议,学院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同意后方可结题。
4.终止计划实施,中途撤消的项目,应填写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2),经审计经费开支,由学院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撤消。
以上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1食品学院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2食品学院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doc
学院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