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我院今年可增聘院聘基础七级岗4人,具体要求参照浙商大人〔2011〕16号文件,同时根据学院实际,在本次基础七级岗聘中遵循任以下原则。
一、个人申报的岗位必须满足浙商大人〔2011〕16号文件附件3中规定的专任教师岗位五级至十三级岗聘用条件(指导意见),不得越级。
二、若申报人数多于聘用岗位数,则以“任职时间”、“工龄”、“学历”依次排序,作为优先聘用的依据。
三、若申报人数少于聘用岗位数,则该级别剩余岗位数可用于补充下一级聘用岗位数。
四、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请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七级基础岗位聘用评定表,并于10月24日前将电子表发至李昂老师邮箱。
评定表.doc
学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