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教务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学生论文的管理工作,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要求,建立健全论文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规范指导、审核程序,坚决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将定于下周就本科学生论文毕业论文事宜作专题讨论。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教学管理科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