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非期末停课考试的安排通知请见附件2。请有非期末停课考试课程的教师,请安排好考试时间(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周)及地点,并填写好附件1的表格,于5月10日前发回给刘艳老师。以下为研究生部通知。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课堂教学到16周结束。本学期的期末停课考试安排在第17—18周进行。现将非期末停课考试课程(第16周前结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非期末停课考试课程原则上在该课程结束后下一周组织考试,由学院和任课老师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网上借教室程序:进入研究生培养系统—智能排课—教师网上借教室),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提前一周报给研究生部培养办(电子表),研究生部将安排人员巡考。考试时间安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任何未完成教学进程的课程不得提前考试。
2、任课老师必须担任所任课程的监考,考场人数10人以上的安排2位监考老师,10人(含)以下安排1位监考老师。若公共课监考老师安排不够,研究生部可以调剂解决。
3、考试课程必须同时出题量、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中应避免有重复题目。试卷格式要规范,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试卷考试方式应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如果考试时有特殊要求的请在试卷上说明清楚,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开课任务相同。
4、试卷打印:①可以由任课老师自行打印(不必填写试卷送印单)②可以送印:任课老师必须填写试卷送印单,经学院分管研究生院长签字后,于课程考试前1周送至学院,由学院送印(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文印室负责印刷)、管理,任课老师至少于考前1天领走。考试课程的A/B空白卷交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试卷必须存放保密柜,做到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5、期末停课考试的安排另行通知。
6、试卷格式模板、试卷送印单、考场情况填报单均在研究生培养系统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附:非期末停课考试汇总表.xls
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