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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学习计划
( 发布日期:2013/9/16 阅读:次)

 

学院各教工、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浙教工委〔201317号)、《关于做好第一批深入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通知》(群组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和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暑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现就我院进一步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习目的

  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深化全院党员和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深入分析和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实际要求出发,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成效,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参加对象

学院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全体党员。

  三、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刘云山在浙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和省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
    
四、学习形式

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相结合,以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师、学生党支部学习分层面进行的方式,将学习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突出抓好9月份的学习。在组织学习过程中要重视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

五、学习要求

(一)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以严格的、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学习,作好表率;每位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二)认真开展“三思三观”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思考“与师生的感情深不深、与师生的距离远不远、师生在心中的份量重不重”,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要求每个支部要开展1次以上“三思三观”集中讨论,并保证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学习讨论。

(三)深入学习贯彻夏宝龙在全省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读书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改进德育课堂教育;强化“为师要有师德”的意识;加强学院教学管理要“严”字当头;追问学院的特色在哪里,实力在哪里,优势在哪里等题目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学习讨论分学院领导班子、教师党员、学生党员三个层面进行组织。学习讨论既要谈认识,又要分析问题,还要提出建议。要以多种形式生动、深入地组织师生党员参与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四)学院各党支部要按照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制度,做好学习记录,确保好的学习效果。同时,请学院各党支部要将学习开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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