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使用管理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等相关文件(浙商大设备[2005]402号、浙商大资产[2014]80号)的规定,2014年学校核拨给我院仪器设备维修经费共计33万元。为了合理使用该经费,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规范仪器设备维修程序,经研究,特对我院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学院负责本科2个实验教学中心、学院公共平台和空调等仪器设备的维修。
2、重中之重各学科平台仪器设备维修,在平台维护经费的额度内,由平台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入维修程序,经费从重中之重学科平台维护运行费中支出。
3、其它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在保证第1项的前提下,按所占设备值的比例划拨给设备保管人包干使用(设备值以上年12月31日到帐为准),当年未用完的经费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最多使用经费不超过其包干经费的120%。2014年学院预划拨15万元用于其它科研仪器设备维修。
4、学院重中之重学科平台包括: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韩剑众)、水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戴志远)、食品微生物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顾青)、农产品贮藏与加工(王向阳)、食品营养中心(饶平凡)和食品工程(顾振宇)等6个平台。
5、仪器设备维修流程:各类仪器设备维修,首先由设备保管人填写申请表(院网下载中心下载)→交学院设备维修专管员(朱凡)查看确认→联系仪器公司或代理商做好询价报学院审批(如报价在1000元以上需报设备处备案,5000元以上需报校资产处审批)→最终报价并签订维修合同→跟踪维修→验收确认→报销。
6、特别说明:今后不按照维修流程的设备维修,不予报销。
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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