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浙商大人〔2013〕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现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开展2014年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校任教、任职满三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均可参评。此次评选采用系(室)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我院可推荐优秀教师2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请各系(部)、党支部负责人共同组织全体教师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教师2人(含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除以上人员在内的全体教职工)。
请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人员,于5月16日下午1点前,将拟推荐和自荐人员名单报至学院办公室李昂老师处。
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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