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实验室:
21号台风将于明后天开始影响我省,且国庆假期也即将来临,为确保台风期间及国庆节期间的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请各实验室责任人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请各实验室安排自查自检工作,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尽快消除隐患,并对重点保护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2. 实验室应正常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仪器设备等,并锁好门窗,以防溢水、漏电、爆炸事故的发生。
3. 假期里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出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要登记,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4. 各实验室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堆放大量杂物、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5. 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危险化学试剂,应确保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如有必要须将危险化学药品转存入危险品仓库。
6.其它事项,请参照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请各实验室遵照通知要求执行。
学院实验室管理室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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