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指导意见》和《关于各学院报送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现将《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9日至12日。
如有异议,请于12日前与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905;电子信箱:619287237@qq.com。
附件:食品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doc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