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用工科室:
本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即将开始,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及校学生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期末和寒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临近期末,为确保学生复习备考,请各用工科室根据学生考试安排逐步减少用工人数,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12月31日。如个别特殊岗位需延长用工时间,应以不影响学生考试为前提,并将此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助学服务中心。
2.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设立校内勤工岗位,特殊科室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极少数勤工助学岗位,但需填写《寒假用工岗位申报表》,并于2015年1月8日前报学办,由学办统一上交校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逾期不再受理。
3.严禁各用工科室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
4.寒假期间学校不组织发放学生勤工助学酬金,下学期开学一周后学生处根据各用工部门报送的《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送单》和《寒假用工岗位申报表》进行审核发放。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办
2015.12.30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临时、寒暑假)岗位申报表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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