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及教师:
为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建设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的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农业科技强省,省委、省政府将于2016年召开全省农业科学技术大会,同时表彰奖励一批在农业科研、推广和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先进人物。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人数和范围
表彰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10名,表彰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100名。
(一)在农业(含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下同)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专家,表彰比例不低于60%;
(二)扎根农村第一线,长期服务农业生产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包括农业科技企业家,表彰比例30%左右;
(三)长期从事农业与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特别显著的优秀农业科技管理工作者,表彰比例不高于10%。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选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科学道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干部原则上不作为被推荐人。
(一)被推荐的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获得重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在2011年以后,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国际先进地位。
2.研究取得的科技成果,或引进消化再创新的技术已经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和转化,并取得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被推荐的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获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认知度。
3.在机制体制创新和环境营造方面对本地区、本系统农业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以上。
三、推荐要求
(一)我校推荐工作需限额,请拟申报的老师在3月15日之前告知科研处成果科(联系电话:28877175),以便尽早向省教育厅申请推荐名额。
(二)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确定推荐候选人,并校内进行公示。
(三)拟申报的教师需填报《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推荐表》或《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0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邮箱地址:bberry76@zjgsu.edu.cn。推荐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
附件推荐表.doc
科研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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