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保峰会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体现我市一直在尽最大努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挖掘优秀新媒体作品,充分利用杭州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杭州,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2015年4月至7月举办2016年杭州市“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创作大赛。我院作为协办单位之一,积极响应相关部门的号召,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杭州市“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文章创作大赛。
二、活动内容
活动以“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主题开展微信文章创作大赛,内容主要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科普知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成果和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等,体裁不限,体现“杭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元素,以此宣传动员大家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征集阶段(4月26日-5月15日24:00)
各班级至少撰写相关作品(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两份,多报不限,可结合团日活动、青志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内容;作品形式不限,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皆可,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构思新颖,适合朋友圈推广。参赛具体要求可关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了解。
(二)学院评比初审(5月16日-5月20日)
学院根据参赛具体要求和作品内容评选出入围作品,报送参加杭州市“贝因美杯”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微信文章创作大赛。院赛入围作品不仅可获院级奖励,如另获参赛奖项,可得大赛组委会对应奖励。
(三)推荐参评阶段(2016年5月25日)
入围参赛选手需先注册个人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参赛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5月25日24:00关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打开知识微传的菜单中大赛报名页面,填写所在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备注等信息,及未发布前的预览文章链接(文章链接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编辑完成,若已发布则取消参赛资格),完成相关图文作品(微信文章形式)递交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需在第一段文字内容中体现“杭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元素。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未曾在任何公众平台或媒体上发布过,并经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构思新颖,杜绝一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作品参赛。如出现相关纠纷, 责任由参赛方自负, 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3)以下情况自动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并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提交的作品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内容涉及诋毁任何第三方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交的内容包含大赛组委会认为不适当的内容。
(4)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 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
参赛选手一旦提交参赛作品,视作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
五、奖项设置
(一)学院奖项
学院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和优胜奖若干。
(二)组委会奖项
大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胜奖19名,入围奖若干名;
1.奖项对应奖励
特等奖:决赛排名第1名,奖励价值4000元奖品
一等奖:决赛排名第2-6名,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
二等奖:决赛排名第7-16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
三等奖:决赛排名第17-31名,奖励价值300元奖品
优胜奖:决赛排名第32-50名,奖励价值200元奖品
入围奖:所有通过初审的作品均发放参赛证书。
六、媒体宣传
(一)活动报道
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都市周报、杭州电视台、杭州新闻广播、腾讯大浙网、浙江在线杭州频道、杭州网、杭州发布、杭州日报微信公众号、都市快报微信公众号报道活动信息。在杭各有关高校微信公众号报道活动信息。
(二)活动进程报道
腾讯·大浙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杭州网。
七、其他
电子版作品按照“班级+姓名”发到邮箱spxydnxqxz@163.com,无需上交纸质版。
未尽事项请联系院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食品学院249办公室),联系人:金帅,联系电话:0571—28008914,678774/15967148774。
食品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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