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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本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9/11 阅读:次)

各学院、部、室:

全日制本科老生本学期共18周,教学周16周,停课复习、考试2周。全日制本科新生本学期共19周,军训15天,教学周16周,停课复习、考试1周。

一、上课前各任课教师可在教务网上查看自己的最新课表(教学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教师课表查询),教师课表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由各学院按课程所在学院(含行政、外请)打印分发,请务必及时发给各位任课教师本人。班级课表请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教务管理系统—排课管理---查询打印---班级课表查询),并请及时发到各学生班级(调整过的学院请注意)。

二、开学两周内,即9月23日(周五)前,请任课教师将授课提纲上传至教务系统,在上传提纲的同时填写该课程的考试方式和各段考试成绩比例;

三、请各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加大形成性评价的比重,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文件规定,课程形成性评价可以达到或超过50%,需要超过50%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经系(室)主任审核、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在教学大纲和授课提纲中予以明确。形成性评价的构成项目一般包括互动课堂讨论、随堂测验、理论作业、实务作业、课程论文、专业口试、出勤情况等。根据学习金字塔理论(通过“听讲”的方式,两周以后学习的内容只能留下5%;通过“小组讨论”方式,学习内容可以记住50%;通过“教别人”或者“马上应用”方式,可以记住90%)确定课程形成性评价的形式;

四、在上课前,请任课教师提醒学生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手机不要放在课桌上。任课教师有责任制止学生使用手机、iPad等,对于制止无效的,任课教师有权按情况酌减平时成绩。一门课旷课累计超过其学时的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三分之一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并不予安排补考,直接参加重学。以大型作业、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作为考试形式的,如果课程成绩不及格,不许参加补考而需要直接参加重学;

五、本学期继续开展“实务精英进课堂”活动。学科性学院的每个专业每学期根据课程需要安排2次“实务精英进课堂”教学环节,进课堂的“实务精英”应为企业高管,具有丰富的与本专业或本课程相关的实务经验。“实务精英”进课堂讲授的内容需要与任课教师商定,时间为教学周期间,建议安排在第10-13教学周。任课教师应将“实务精英进课堂”的时间和内容写入教学大纲和授课提纲,以实现该项工作的常规化。任课教师要安排实务精英与听课学生的互动环节,时间以半个小时为宜。进课堂“实务精英”课酬为每次税后1000元;

六、请任课教师强化互动型课堂教学,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可以灵活采用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合作学习、开放式学习、基于案例教学或基于问题的学习等方式方法,真正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促使学生独立思考、大胆发表个人见解,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性;课堂教学引入学术前沿和实务前沿知识,加强学科知识之间的横向联系,注重学科间的交叉性;实务型较强的课程要使学生掌握实务工作流程及文件;

七、学科性学院的各专业可根据课程要求,开展2次学分内的课程校外实践(2-3课时的认知实习、专业考察,限杭州市)。请任课教师研究确定课程校外实践的时间、内容和考核形式,形成相应的材料,提前一周通知教务处实践管理科,作为此类实践用车费用申请的依据。课程校外实践写入教学大纲和授课提纲。课程校外实践的用车费用由教务处的教务经费开支;

八、加强学生作业管理。根据先学后教的要求,合理确定课堂学习和课外学习的比重,有计划地以作业方式增加课外学习的分量。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及时批改作业,诊断学生学习问题,发现教学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情况、开展相应辅导释疑等。要将社会调查实践和课外阅读、课外讨论等纳入作业范畴;

九、请各系(教研室)着重研讨“互联网+”思维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形式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并安排以此交流会,交流每位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做法,并作好记录。系(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教研活动计划,确定每次活动的研讨主题,提高系(教研室)教研活动的质量;

十、学生点名册打印:选课管理---选课查询---学生点名册查询(管理);

十一、为保证学校开学上课的秩序,第一周课程原则上完全按照课表进行,教务处和各学院应对第一周上课情况进行检查,还需调整的课程全部从第二周开始,并要求办理调课手续;

十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从2009级开始,毕业学期(第八学期)仅有一次重学机会,为不影响正常毕业,请2013级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需补考的课程本学期如有开课,请相关学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重学报名手续。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13级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

十三、有人民武装学院授课任务的教师由人民武装学院另行通知;

十四、《学生开学返校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分别统计教学周第一周的周一、周二、周三3天各学院老生返校、报到情况,请各学院每天统计好后务必于当日下午2∶00前报教务科,以便当日汇总上报;

十五、本学期学校组织的期中考试,原则定在第10至12周进行,请相关学院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十六、根据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请通知符合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要求的优秀学生在9月14日前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十七、本学期节假日安排:

1、中秋节:9月15日(周四),9月15日(周四)至9月17日(周六)放假,9月18日(周日)补周五课。

2、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周六)补周一课,10月9日(周日)补周四课。

3、元旦放假及调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7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

4、1月20日(周五,农历腊月廿三)起放寒假。

 

 

教务处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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