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将我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均可推荐。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国家奖助学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推荐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素质评价专业素质名次和基本项名次均列全班(全专业、年级)前10%或获得国家级荣誉。对于专业素质名次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详见附件1说明。
6.曾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或在某一学科上成绩显著,发表或写出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品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的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刻苦,表现良好,近两学年内获得学校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的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可申报名额和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学院总名额为3名,每人8000元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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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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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一档
(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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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二档
(2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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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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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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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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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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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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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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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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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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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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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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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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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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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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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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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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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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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审批
(一)学生申请。学生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xsc.zjgsu.edu.cn/stumng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国家奖学金截止于2016年10月14日下午2:00,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截止2016年10月18日下午4:30;
(二)学院评审、公示。在学生申请结束后,学院会根据名额分配、申请学生情况公开评审、评议,确定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则:各班级要合理分配奖学金、资助项目,避免重复资助,确保受助面与覆盖面;各班成立推荐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务必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汇总上报的全部材料规范、准确无误;确保材料的审查结果及对学生的评价真实。
(二)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并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直接由申请个人递交至学办247办公室吴遵义老师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上交纸质稿(需班主任签名确认)和电子稿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审批表不需上交;
3、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上交纸质稿(需班主任签名确认)和电子稿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审批表不需上交,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办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1_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的补充说明20161008_(1).doc
附件2_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学生)20161008_(1).doc
附件3_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20161008_(1).doc
附件4 2016年度国家励志、助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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