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文件,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于第9周至第11周(4月17日-5月5日)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系或教研室应进行1次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教研活动。
各系或教研室座谈会在5月3日前自行安排,须在教研活动纪录本中记录体现。
二、食品学院教师座谈会
本学期有课教师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老师请按照《学院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的通知(试行)》(详见学院网站)办理请假手续。
时间:5月2日(周二)下午13:30; 地点:下沙食品楼531教室。
三、学生专业座谈会
各系主任主持,各系副主任记录,院领导列席(其余教师是否参加由各系自定)。
2-3人 / 班,5月2日(周二)中午12:25---13:25
食品类16级平台5个班,食品创新1501、1601班 食品楼539(顾 青 副院长列席)
食工专业14、15级 食品楼535(陈建设 副院长列席)
生物专业14、15级 食品楼522(杨 帅 副书记列席)
食安专业14、15级,食安15A、16A 食品楼224(韩剑众 院长列席)
化学专业14、15、16级 食品楼257(郑群雄 书记列席)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鉴于在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中,以下内容校级督导和学院都已进行了检查和自查,因此,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中不再重复抽查。具体项目如下:
1.本学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2.本学期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4.授课提纲上传及规范情况;
5.上学期“协同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6. 2016届毕业论文的相关纸质留档材料。
7.上学期试卷质量和批阅情况。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2017年度学院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中,请各系(室)、全体老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学院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7-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