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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4/20 阅读:次)

  

各系(室)、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文件,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于第9周至第11周(417-55日)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系或教研室应进行1次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教研活动。

    各系或教研室座谈会在53前自行安排,须在教研活动纪录本中记录体现。

二、食品学院教师座谈会

    本学期有课教师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老师请按照《学院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的通知(试行)》(详见学院网站)办理请假手续。

    时间:52日(周二)下午13:30地点:下沙食品楼531教室。

三、学生专业座谈会

    各系主任主持,各系副主任记录,院领导列席(其余教师是否参加由各系自定)。

    23 / 班,52日(周二)中午12:25---13:25

    食品类16级平台5个班,食品创新1501、1601      食品楼539(顾    副院长列席)

    食工专业1415                              食品楼535(陈建设  副院长列席)

生物专业1415                               食品楼522(杨  帅  副书记列席)

食安专业1415级,食安15A16A                 食品楼224(韩剑众  院长列席)

化学专业141516                           食品楼257(郑群雄  书记列席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鉴于在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中,以下内容校级督导和学院都已进行了检查和自查,因此,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中不再重复抽查。具体项目如下:

    1.本学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2.本学期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4.授课提纲上传及规范情况;

5.上学期“协同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6.  2016届毕业论文的相关纸质留档材料。

7.上学期试卷质量和批阅情况。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2017年度学院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中,请各系(室)、全体老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学院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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