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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2/26 阅读:次)

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附件1)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现将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中层干部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不再参加本项考核。

 二、相关要求

 1.考核周期:20171-12月。

 2.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3.优秀比例: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20%,年度考核优秀给予一定奖励。

 4.考核结果反馈: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

 三、表格填写及评优申请说明

 1.专任教师按示例(涂黄内容)认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专任教师外的其他岗位人员,把教学工作等三行合并改为年度工作总结。

 2.考核优秀由个人申请,并在“是否参加评优”栏内填“是”,并需列出完成各项岗位任务的百分比,申请考核优秀者一般需符合以下条件。

 (1)教学科研型:科研工作完成聘期任务的70%以上,教学任务和学生导师业绩点分别完成当年任务的85%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2)科研为主型:科研工作完成聘期任务的80%以上,学生导师业绩点完成当年任务的85%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3)教学为主型:教学工作完成当年任务130%以上,当年获准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发表岗位任务的教改论文),学生导师业绩点完成当年任务的85%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4)其他岗位人员:工作量饱满,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异,工作有创新(创新点在总结中单列),经常参加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

 四、其它说明

 1.教学工作量严格按学院折算的考核工作量数据填写(院内网已公布)。

 2.可自行调整字体大小和行间距,因考虑装订要求页边距不能调整,限A4纸一页。

 3.打印后签名(一份纸质稿,参加评优者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发:guojingxuan@zjsu.edu.cn,201819日前交学院办公室(226室),学院将对申请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附件1:浙商大人〔2011〕133号_关于印发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docx

 

学院办公室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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