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商大学〔2006〕137号)文件精神,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申报,班级推荐,学办评审,现拟推荐刘妍等43位同学参评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1日至2018年10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26日15:00前实名向学办反映,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28008913,虚拟号:685641,电子邮箱:1292713945@qq.com。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办
201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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