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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备家具申请报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3/22 阅读: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设备(家具)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资产〔2019〕63号)的有关规定, 2019年上半年设备和家具报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家具报废条件

资产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维护使用成本过高,经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应淘汰的设备家具。

二、设备、家具报废程序

1、一般家具设备报废填写报废申请表(见附件1);

2、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仪报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报告》(附件2);

3、申请表上交学院实验管理;

4、经学校审核后统一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请于3月31日前将报废申请表(报告)纸质稿交至食品楼232;

2、如有问题请联系实验管理室,联系人:陈伟明,电话:28008919。

附件1:食品学院家具、设备报废申请表.doc      

附件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报告.doc                                  

实验管理室

20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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