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12〕382号)相关规定,学院认真组织了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学院拟推荐以下博士生进入2019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复评环节。具体名单如下:
李生娥、宋恭帅。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14日15:00前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1—28008915。
附件:食品学院2019年博士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zip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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