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12〕382号)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学院拟推荐以下硕士生进入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审定环节。具体名单如下:
项楚越、向沙沙、任倩、黄星星、王欣馨、钱怡、朱云洁、王兴群。
备选人员:郭建军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15日15:00前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1—28008915。
附件:食品学院2019年硕士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zip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