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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2/9 阅读:次)

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含2019年新到岗教师),中层干部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辅导员参加学工部考核,不再参加本项考核。

 二、相关要求

 1.考核周期:20191-12月。

 2.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3.优秀比例: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20%,年度考核优秀给予一定奖励。

 4.考核结果反馈: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

       三、表格填写及评优申请说明

  1.专任教师按示例(涂黄内容)认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表),专任教师外的其他岗位人员,把教学工作、科研与社会服务、学生导师业绩点等三行合并改为年度工作总结。

  2.年度评优。先由各系室推荐(可自行制定推荐办法),各系室按被考核人数不超过30%的比例推荐至学院,被推荐人应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亮点,并符合以下条件。

 (1)教学科研型:科研工作完成聘期任务的100%以上,教学任务和学生导师业绩点分别完成当年任务的100%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2)科研为主型:科研工作完成任务的120%以上,学生导师业绩点完成当年任务的100%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3)教学为主型:教学工作完成当年任务130%以上,当年获准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发表岗位任务的教改论文),学生导师业绩点完成当年任务100%以上,经常参加学院(系室)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4)其他岗位人员:工作量饱满,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异,工作有创新(创新点在总结中单列),经常参加学科及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活动。

       四、其它说明

  1.教学工作量严格按学院折算的考核工作量数据填写。

  2.可自行调整字体大小和行间距,因考虑装订要求页边距不能调整,限A4纸一页。

  3.考核表打印签名后于2019年12月19日前交学院办公室(226室),系室推荐评优人员还需负责人签字并提交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guojingxuan@zjsu.edu.cn),学院将对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附:食品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docx

学院办公室

2019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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