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及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处关于组织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现将我院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2名
另:学校在总指标中,公开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校特别评审活动),不占下达到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学校对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获得者(校、省)另行奖励。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体质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当年度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进行申请,请于10月8日下午16:00前完成申请。
(二)递交材料
申请者请填写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2.个人事迹材料(不得少于1000字)一份;3.个人所获得各奖项、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按国家、省、校级别排序)。
以上材料请于10月8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稿交至食品楼249办公室,电子稿发至spxyxb2008@126.com,缺失或逾期作申请无效处理。
(三)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预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学院将从前2名同学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2020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
(四)结果公示
学院对最终评定的的国家奖学金排序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五)特别评审公开评选
学校计划10月14日组织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审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和介绍(采用现场陈述、PPT等多种形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选,提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审奖建议名单。
不参加特别评选大会的国家奖学金候选者,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依序往下自行匹配。
(六)学校公示
学校对202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及特别评审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四、评审要求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docx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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