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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7级学生第二轮(补充)创新创业已获分值公示
( 发布日期:2021/5/24 阅读:次)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2016]134)文件精神,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对部分学生的第二轮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自2021524日至531日,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请向食品学院教务办公室(食品楼234室)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1993528008910

食品学院2017级学生第二轮(补充)创新创业已获分值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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