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学院经费核拨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大财〔2011〕134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收入分配办法的通知(浙商大人〔2011〕132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人〔2011〕130号)”等3个文件精神,学院将对学校下拨的绩效工资进行年终一次性发放,为此学院于2011年12月19日召开二届三次教代会讨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办法(补充稿)”,大会应到教职工代表35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要求,表决结果,同意2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现就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学院经费核拨说明
学院经费核拨包括:校聘岗位津贴、平台绩效经费、教工定额经费、学生定额经费、高层次奖励、单项评优奖励等共六个部分。本次核拨除高层次奖励、单项评优奖励等外的四部分,共计371万元,其中7-12月(实际发放为9-12月)已预发217万元,院际课时结算需补贴给外院约10万元,水产品平台经费提取10.5万元,本次可发放133.5万元。
二、发绩效工资放原则
本次发放分以下四部分。
1、补发绩效工资
按绩效岗位等级分发放,共计发放55万元。
2、课时补差
按校聘、院聘教学科研岗按绩效岗等级及对应的额定任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各类绩效岗岗位职责,2011年7月19日院教代会通过)进行实际计算,本次只统计本科生教学理论和实验课时,研究生理论课时(如合计课时超过额定课时,且有全校任选课课时,则超过部分的任意选修课课时*0.75计算超课时)。缺课时补学院110元/课时,超课时学院发75元/课时(本学期暂定)。行政人员兼课按实际75元/课时发放。
3、年终平均奖
人均2600元(不包括水产品加工团队)。
4、兼职补贴(每分值750元)
(1)院领导:聘教学科研岗的院领导按对应管理岗的分值减半补贴。
(2)系室主任:每人每学期补贴8分。
(3)各课程组组长(含教学实验室负责人):每人每学期补贴4分。
(4)缺编实验辅助岗(含实验室和资产管理):基础化学实验中心补贴4人编制,工程中心补贴1人,每人按18分计算;其它专业系各补贴1人编制,每人按12.6分计算。由系室主任制定津贴分配表交学院办公室。
(5)行政人员:每人每学期补贴2分。
(6)其它学院聘的兼职人员:下沙大楼建设与搬迁协调办公室15分、院长助理8分、工会主席8分、工会委员1分、工会小组长0.5分、实验管理室4分、学院资产管理2分。
三、其它各类奖励,待下学期学校下拨剩余绩效工资后发放。
四、今后类似绩效工资发放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