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部办公网 中文版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学
关于申报2022年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0/28 阅读:次)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通知,学院现启动2022年兼职研究生导师聘任申报工作,请各位老师积极推荐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兼职导师申报要求如下:

一、聘任范围与基本原则

1.聘任范围:校外学术机构、实务部门相关人员。

2.兼职导师包括合作导师和实务导师:

合作导师一般来自高校或各类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侧重于学术方面的指导。合作导师原则上要求能够实际参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

实务导师一般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实务部门,侧重于实践方面的指导。实务导师原则上要求能够实际参与专业硕士的社会实践工作指导。

3.兼职导师不独立招收研究生,只作为第二导师参加合作培养或联合指导。

4.不受理跨一级学科、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申报。

二、聘任条件

硕士生合作导师聘任条件参见浙商大食〔20217号《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

实务导师聘任条件参见浙商大研[2019]155号《浙江工商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三、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20221115日前

合作导师申请人如实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硕/博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及科研经费等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意见,及在我校的工作计划。由申请人的校内合作导师推荐后,报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分委员会),并由学位分委员会委托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审核。

实务导师申请人如实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实务导师申请表》,报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并由学位分委员会委托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审核。

2.学位点审核推荐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分委员会)根据申请兼职导师资格的条件和本学位点建设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与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位老师于1115日前将兼职导师《申请表》、《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到邮箱liuyan9393@126.com,《申请表》纸质文档填写完整,签字后交到245办公室。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申请表格.rar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doc

分享到:0
上一条: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2/11/1
下一条: 关于做好研究生系统课程库字段维护工作通知 2022/9/29
Copyright©2023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900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友情链接